城 、年年無標的物、年年無金額、實行體例、背約責清河等.以避免產生糾紛 。司法根據(jù)《民法典》第合同條的內容由當事人約定.一般包羅以下規(guī)定(一)當事人的姓名、住所;(二)標的物;()數(shù)量;()質量;(五)價格或報答;(六)實行的期限 、所在和體例;(七)背約責清河;(八)解決爭議的方法 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