另一角度來看.中小投資者每每在信息匯集、東契獨行研究闡發(fā)等方面的能力較機構投資者有所短缺.故在投資歷程中每每處于絕對弱勢職位地方.以是.強化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要求也有助于營建越發(fā)公允的投資情況